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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片的包装和制造范围

更新时间:2026-04-08      点击次数:48

爆破片装置的密封性能试验应满足:

(1)密封性能的试验方法、试验数量以及判定依据应由制造单位和使用单位或被保护承压设备的设计单位协商确定,并在相应试验文件中作出规定;

(2)试验装置压力系统中的允许泄漏率应按爆破片安全装置的使用条件确定,当由使用单位或被保护承压设备的设计单位确定泄漏率时,泄漏率应不低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所规定的允许值。

爆破片的包装应满足:

(1)爆破片安全装置及其附件应包装完好 ,以防止破坏或影响其性能;

(2)爆破片产品应配有专用包装盒(箱),可采用单装或集装;

(3)爆破片包装时,包装盒(箱)和爆破片均应干燥、洁净,应避免爆破片窜动和产生影响爆破性能的任何损伤。爆破片包装标识每个包装盒(箱)外表面至少应标明下列内容:批次编号、夹持器型号或类型代号、泄放口公称直径、设备位号、制造单位名称或商标。

爆破片制造范围:

(1)爆破片的制造范围与爆破压力允差不同,制造范围规定了个批次爆破片的标定爆破压力相对于设计爆破压力的偏差范围,表明标定爆破压力的偏离程度;

(2)采用(标准或非标准)制造范围时,实际上规定了爆破片标定爆破压力的允许分布范围,每批性能合格的爆破片应同时满足本部分规定的两个判定条件;

(3)采用零制造范围时,其标定爆破压力的偏离值为0,也就是标定爆破压力等于设计爆破压力,爆破压力的允许偏差也就是本部分规定的相应爆破压力允差;

(4)当设计爆破压力小于0.3MPa时,可商定较大的制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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